| | 倍欣 | 通用名:Voglibose(JAN),伏格列波糖
化学名称:(+)-1L-[1(OH),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己呋喃
药理作用: 倍欣是一种新型а-葡萄糖苷酶抑制剂。经口服后,竞争性阻断存在于小肠粘膜微绒毛膜表面的麦芽和蔗糖酶等双糖水解酶,结果使摄食的多糖、寡糖和双糖消化变成葡萄糖、果糖等单糖的过程受到阻滞,使在十二指肠和空肠上部的吸收减少,延迟到小肠的中下部缓缓消化吸收,从而避免了饭后的血糖急剧上升,所以能抑制饭后高血糖。本品能抑制食用淀粉、蔗糖和麦芽糖后的血糖上升,但对口服葡萄糖、果糖和乳糖后的血糖上升无影响,对胰岛素分泌无直接作用。 适应证: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只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方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用法与用量:通常成人0.2mg/次,po,tid,饭前口服。疗效不明显时经充分观察可将1次量增至0.3mg。 不良反应: 与其他降糖药并用时约0.1%~5%出现低血糖,单独使用时也偶见低血糖。在消化系统方面可出现腹胀、排气增加,有时出现腹泻或软便,偶有腹痛、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也可见口腔炎、口渴、味觉异常等。偶见伴随黄疸及AST,ALT上升等严重肝功能障碍。神经系统罕见头痛、眩晕、困倦、蹒跚。其他有皮疹、瘙痒。 药物相互作用: 与磺胺类及磺酰脲类药物、双胍类药物、胰岛素制剂、胰岛素拮抗性改善剂等并用时,可能发生低血糖。与β-阻滞剂、水杨酸制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氯贝特降脂药、华法林等药物合用时,可增强其降血糖作用。与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甲状腺激素等药物合用时,可降低本品的作用。
禁忌证: 下列患者禁用本品:严重酮症的患者,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严重感染的患者,手术前后的患者或严重创伤的患者。
注意事项: ①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正在服用其他降糖药的患者、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患者及勒姆里尔德(Roem-held)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溃疡患者,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及老年患者。②本药只用于已明确诊断的糖尿病患者。③对只进行基础疗法患者,只限于餐后2h血糖值在200mg/d1以上者。④除基础疗法外,对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的患者,服用本药的指标为空腹血糖值在140mg/dl以上。⑤用药期间必须定期监测血糖并注意观察,假如用药2~3月后,餐后2h血糖不能控制在200mg/dl以下,必须换用其他更合适的治疗方法。另外,餐后2h血糖控制在160mg/dl以下,基础疗法或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就能充分控制血糖时,应停服本品并注意观察。⑥老年患者应从小剂量开始。⑦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临床评价: 据有关临床资料表明,572名NIDDM患者,服用倍欣0.2mg/次(tid),最终血糖综合改善率为:中度改善45.6%,轻度改善73.2%;IDDM患者56名,服用本品剂量同上,中度改善51.8%,轻度改善73.2%。在877名患者中,口服倍欣0.2mg/次,tid。其中单用倍欣者512名,最终血糖综合改善率为:中度改善47.6%,轻度改善77.0%;合并口服降糖药者260名,中度改善41.9%,轻度改善71.9%;合用胰岛素制剂者96名,其中中度改善46.9%,轻度改善75.0%。 规格包装:刻痕片:0.2mg/片,30片/盒。 生产厂家: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 厂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道11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1998)J-45号
(本版所刊文章,如需引用须注明出处) 关闭窗口 |
|
| | | |